青州新华包装制品有限公司胶印机胶辊收购项目已由项目批阅/核准/存案机关同意,项目财物金额来历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青州新华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有招标条件,招标方法为揭露对外招标。4.施行地址:青州市经济开发区十八里街1111号,青州新华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厂区。5.项目内容:收购胶印机胶辊(机型:罗兰R708-3B-LV-UV)。7.最高招标限价单价(含税、人民币):详见招标文件;超越最高招标限价单价的均依照无效招标处理。1.招标人有必要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安排,具有独立承当民事责任的才能,具有十分杰出的商业诺言和健全的财政会计制度。2.招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方面技能才能,运营规模须包含所招标内容,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杰出记载,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才能。3.具有出资参股联系的相关单位,或具有直接办理和被办理联系的母子公司,或归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一起对本项目进行招标,否则由最早报名单位获得招标资历,以“国家企业信誉信息公示体系和天眼查”的查询成果为准。4.招标人无违背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法令及违背商业道德的劣迹及其他不良记载(列入黑名单、运营反常或严峻违法失期行为信息记载的),供货商自行查询,招标署理公司查询验证,以在“国家企业信誉信息公示体系、天眼查、我国政府收购网和信誉我国”近三年(自2019年10月01日起)的查询成果为准。5.招标人自2019年10月01日(近三年)至今无受贿犯罪行为记载(以我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成果为准)。6.招标人未被列入烟草行业及所属单位受贿行为供货商名单规模(还包含受贿行为供货商名单中的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首要负责人或实践操控人的其他企业)。1.现场报名需供给加载一致社会信誉代码的运营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粘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上述文件均需加盖公章。2.选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的,须将现场报名供给的文件,经五颜六色扫描后发送报名邮件至报名邮箱。3.报名时刻:2022年10月10日-2022年10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在外),每日上午0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逾期报名者不予受理,未办理报名手续者不受理其招标。1.招标文件递送的截止时刻(招标截止时刻): 2022 年11月04日09:30